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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收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更新时间:2020-09-13 21:24:45 来源:安居乐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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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房价如此之高的情况下,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能买上房实属不易。临收房的日子越来越近,买上房的业主们应该做梦都会笑吧,尤其是买到一手房的。不过,小编在此提醒,从开发商手里收房的时候,务必要小心谨慎,以防后期出现纠纷。下面一起来看看,新房和二手房收房时的流程和各种问题解答。

  一、新房交房要满足哪些条件?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住宅房屋所属的楼需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可以通过登录房管局网站查询。

  3、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

  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不少购房者在开发商房屋不具备合法交房条件时,就提前进房装修,等交房期届满,开发商却交不出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产权有纠纷;或有些费用未缴付,导致不能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这时购房者只能是左右为难: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装修资金和时间、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确有诸多不便,或干脆无法居住,再说,即使是要求退房,购房者也无法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为购房者也有过错,也应对提前装修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因此,在收房时一定要审核开发商是否符合上面的条件。

   所以说买房也是一个重要的选择过程,安居乐业网为您提示,买房需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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