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认购/正文

八招教你识破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

更新时间:2021-08-30 09:48:07 来源:安居乐业网
353点击 0评论

  导读:在买房的时候会遇到签订认购书的环节,那么在签订的内容上遇到一些不好处理的细节该怎么办呢?以下八招教你识破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小编带你走进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中,让你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1.尽量利用“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尽量找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作为不签约的原因,例如规划的变更、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难以达成一致、收入骤减、银行无正当理由不发放贷款等。

  2.抓住对方违约:一旦开发商或销售公司出现违约,一定要抓住机会,要求开发商或销售公司解除《商品房认购书》,并全额退还已收取的款项,如果是定金,还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QQ截图20170516120247.png

  3.避免“没收”条款:要仔细阅读《商品房认购书》,尤其注意“所收预付款将不予返还”的字样。这种“没收”条款依然会导致您无法拿回自己所交的钱款。

  4.约定《商品房认购书》“退出”条款:例如,申请贷款不被批准等,因此必须约定“退出”条款,以保证在自己没有过错的时候能够随时“退出”。

  5.把“诱饵”写进《商品房认购书》:销售人员往往会以“优惠价格”、“保留房号”等“诱饵”引诱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但有时最终难以兑现;为了防止口说无凭,建议您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商品房认购书》,并明确标注一旦这些约定不能实现的后果。

  6.谨慎对待销售人员的宣传:为了订单背后的提成,销售人员会使出“浑身解数”进行宣传,请您一定要谨慎分析销售人员的促销手段;保持冷静,不要因为一时头脑发热而被“套牢”。

  7.交钱之前请三思:为了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建议您在把钱款交出去的时候一定要“三思”。

  8.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从法律上来讲,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不是房屋买卖的必经程序;购房者可以争取直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华远海蓝城(西安)

华远海蓝城(西安) 17000元/m²

地 址:东二环辛家庙地铁站东五百米(玄武东路海蓝城小学北一百米)

销售电话:4000526667转855

开发商:西安唐明宫置业有限公司

安居乐业网声明: 凡注明“来源:安居乐业”或“来源:安居乐业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安居乐业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本站页面中所有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安居乐业赞同其观点。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