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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有哪些?

  雄安新区于2022年6月7日启动2022年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发布了《雄安新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教师资格认定流程、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9日8时至6月30日17时,雄安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有哪些?

雄安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雄安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有四条: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具有雄安新区户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持有雄安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驻雄安新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本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认定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不能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

  三、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雄安新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雄安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公告特别提示,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