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强烈建议国家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因为商品房公摊哪些面积、多大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并没有明确写在购房合同中,只能由开发商单方面的说辞,而购房者毫无申辩权力。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全国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所以今年的两会上,洪洋再次提到建议取消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从来没有哪一个专业机构在业主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下测量清楚每户的公摊面积,也从来没有哪一个业主测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摊面积。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而购房者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与此同时,业主并未享受到公摊面积的合法收益。开发商只将公摊面积数据和费用摊给了业主,而公摊面积所产生的收益(广告、车位、会所、超市等)却被开发商据为己有。
不仅如此,住宅物业费按建筑面积收费不合理,物业公司服务的只是公共面积,而并不入户服务,居民室内卫生和设施维修都由居民自己承担费用,为什么物业收费要包含室内面积?公摊面积并不供暖,采暖费却大多按照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收取,这样的收费极不合理。
建议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将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面积、公摊面积及部位都在合同中明确标注,但目前该规定只是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透明度之举,尚未能做到真正取消公摊面积。
此外,周世虹连续4年提案建议实行商品房现房销售,2022年他继续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