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首页 > 买新房帮助 > 不动产的概念和登记效力有哪些,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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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居乐业网 更新时间:2021-01-30T12:03:12 作者:小编
不动产的概念和登记效力有哪些,你知道吗?所谓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 。《担保法》92条规定,“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
一、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不动产登记是指国家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供公众查阅。” [4] “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登记。而所谓登记,指把土地及其定着物的所有权或他项权利(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取得、丧失与变更,依法定程序记载于专职机关所掌握的专门的登记簿册上。不动产物权的种类繁多,不动产物权人对土地及其定着物的占有关系十分复杂,通常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利益,且不动产的直接占有人一般不是不动产的所有人而是非所有人” [5] ,“因此为了加强对不动产占有关系的法律调整,使设定在不动产上的各种物权可以一目了然,自18世纪末期以来,各国即以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的公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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