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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6万动迁户办理安置房产权登记

来源:安居乐业网 更新时间:2020-08-21T15:04:03 作者:小编

  约6万动迁户办理安置房产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是当前全社会较为关注的热门话题。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了登记机构、登记簿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最大限度地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昨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做客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与网民交流不动产登记的相关问题。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部署,本市采取有力措施,一方面狠抓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不动产登记系统;另一方面优化服务环境,努力打造“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窗口”。截至目前,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办理不动产权证15.9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6.5万份。

  访谈中,有网友提问,“我是胜利路回迁住户,目前房屋动迁单位通知可以办理新房的房屋产权。动迁还建的房屋办理产权如何办理?自己可否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嘉宾表示,2016年至今,市内约有6万户动迁户需要办理安置房产权登记,回迁安置工作任务繁重。目前,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积极会同市内各区城改办等回迁安置部门进行协商,对动迁还建住户办理产权登记的登记申请、登记要件、收费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对回迁安置工作中各种复杂情况也都有相对应的处理意见。经受理且符合登记条件的,2个工作日后回迁户可以领取房证。

  还有网友关心产权人购买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如何认定的问题,想知道是否从取得产权证的时间开始计算?到期后怎么办?嘉宾表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年限最高为70年,非住宅则根据具体的土地使用权用途不同期限不同:工业用地最高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最高4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用地最高50年,综合用地50年。土地使用权起始时间以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载明时间为准,不以房屋取得产权时间为准。对于到期后延期问题,国家政策目前为住宅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的具体相关政策尚未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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