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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不能光“经济”不“适用”

来源:安居乐业网 更新时间:2020-08-21T15:04:03 作者:小编

  经适房不能光“经济”不“适用”

  我们只有两三年的住房,但质量问题是没有预料到的。这是发生在兰州市大沙坪金沙明苑(城关区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上个月,基金会下沉,墙上的裂缝,两天又一次阳台框架的抱怨。5月13日,这家房地产公司表示,正在向一名专业人士询问测试情况。

  政府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的是解决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对地方政府来说,保证建筑建设的任务是一个巨大的压力,所以在建造房屋的过程中存在着“数量和轻质量”的普遍现象。如位于兰州市大沙平茶园村的金沙,业主质量问题仅在其上持续了两三年,上个月是地基沉、墙裂,这两天在阳台框架断裂投诉,甚至阳台柱子都放错了地方。

  客观而言,保障房建设“重数量轻质量”现象,首先是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所致,为了降低建设成本和维持保障房的低房价,选择土地价格较低的偏僻地段进行布局。而对于建设方来说,建保障房所获得的利润本身就要低于建商品房的利润。因此,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在材料购置中有可能选用便宜货,并且在施工中想方设法偷工减料。

  经适房不仅要“经济”,而且还要“适用”。保障房粗制滥造,而且普遍存在选址偏远、交通不便、物业服务不全以及学校、医院、购物等生活服务设施缺乏等问题,就算解决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但也在无形中增加了他们的生活成本。如此一来,保障房也就失去了“保障”的意义,也让政府的惠民之举大打折扣。因此,作为民生工程的保障房建设,不仅仅要保证数量,而更应保证房屋的质量和品质,决不能因为保障房售价低就降低质量标准。

  但愿政府有关部门、建筑企业在今后的保障房建设中,能从市民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提高建设和监管的责任意识,严防和杜绝偷工减料现象,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而不能总是等到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群众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的时候再采取“马后炮”式的整改措施。如此,才能保证低收入群体不仅有经济的住房可住,还能与其他住商品房的居民一样,享受舒适便捷的生活服务,真正住得放心,住得舒心,住得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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