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下午,针对媒体高度关注房地产市场“取消限售”新政,山东省菏泽市住建局官网发布最新的回应说明称,经过认真调查和评估,决定取消已出台的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规定。
该局解释称,2017年11月,菏泽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有关规定出台后,有不少准备购买存量住房的市民,特别是棚改货币化补偿的市民,因不能办理过户而无法购买合适的存量住房,要求取消限制转让期限规定的愿望十分迫切。
据介绍,近年来,受转让期限规定的影响,菏泽市二手房交易价格出现同比增长较快的势头。为了防止商品住房价格出现大的波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定取消已出台的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规定。
记者从菏泽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到,2017年11月6日发布的《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14条规定:“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两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三年。”
据了解,12月18日晚间,山东省菏泽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称,取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的第14条规定。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距离政策出台仅有一年多时间,也成为今年全国首个明确宣布取消住宅限售措施的城市。
财经评论人周俊生发表评论称,菏泽市此次取消限购,是与推进当地的棚户区改造放在一起的,可以想象的是,即使放开后当地的商品房销售有所上升,购房主力也应该是来自棚户区改造的获益者。
近日,住建部官网发布最新棚改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全国棚改已开工616万套,超额完成年度580万套的目标总量,完成投资1.6万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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