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四举措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四川新闻网内江10月29日讯今年以来,隆昌县采取四项举措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取得成效。
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监管。加大对在售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监管力度,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实行两级审核(包括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备案),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经备案的销售方案,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并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上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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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定了《隆昌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严禁房地产企业开展首付贷、过桥贷、违规房抵贷以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上半年累计为达到拨付条件的开发企业拨付资金4172万元。
加强房地产政策解读和宣传。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和研判,正确解读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和调控政策,定期发布统一、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及时澄清不实消息,稳定市场预期,引导群众理性消费。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上半年,全县新增商品住宅销售1417套(面积14.81万平方米),网上签约商品房住宅3887套(面积40.33万平方米),对城区和乡镇开展市场巡查35次,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12次,处理房屋买卖纠纷5起,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没有出现房价疯涨的乱象,确保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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